小城镇综合改革 三到五年内建设一批宜居城市综合体
出处:泉州网-泉州晚报时间:2010-07-29查看所有评论
我市出台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实施意见 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通过,市政府昨天正式出台《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》。
在抓好金井、水头、龙门等3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的基础上,我市研究决定,根据经济社会基础良好、区位优势明显、交通设施便利、人口聚集度高、资源环境承载力强等标准和要求,确定磁灶、东石、仑苍、罗东、永宁、崇武、黄塘、马甲、涂岭、湖头、蓬壶、三班等12个镇作为市级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。
市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将按照简政强镇的原则,鼓励试点镇先行先试,大胆突破,锐意改革,敢于创新,通过试点引路,典型带路,着力探索解决小城镇建设中的体制机制问题,营造有利于加快小城镇发展的制度环境;坚持分类指导,科学规划,着力完善试点镇的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,同时保护好小城镇原有的良好生态环境,使试点镇既具有城市的综合功能和公共配套,又富有乡村的生态风貌特色。
试点小城镇的发展目标是:通过试点探索,力争在三到五年内,着力建设一批“规划先行、功能齐备、设施完善、生活便利、环境优美、保障一体”的宜居城市综合体,基本形成布局合理、特色明显、生态优美的小城镇发展格局和配套保障政策。一是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基础,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;二是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,小城镇居民基本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;三是建立有利于发挥小城镇特色优势的体制机制;四是基本建成生态环境优美,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宜居城市综合体。













